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

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
TVPaint Animation 11
© 1991-2021 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所有权利。

{FFMPEG_部分}

经销FFmpeg根据GNU较小通用公共许可证(LGPL)2.1版本或更高版本。

然而,FFmpeg包含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PL)版本2或更高版本涵盖的多个可选部件和优化。
如果某些部分遵从通用公共许可证(GPL),通用公共许可证(GPL)则适用于FFmpeg整体。

TVPaint Développement提供无需输入命令行即可使用FFmpeg的实用程序。

此版本的TVPaint Animation 11软件提供外部程序库(名称为loader/FFmpeg.dll, saver/FFmpeg.dll),其中包括FFmpeg项目的程序库。

由于loader/FFmpeg.dll, saver/FFmpeg.dll程序库与FFmpeg程序库静态链接,因此这表示loader/FFmpeg.dll, saver/FFmpeg.dll程序库同样依照LGPLv2.1许可证或更高版本。

但由于TVPaint Animation 11软件与loader/FFmpeg.dll, saver/FFmpeg.dll程序库动态链接,因此其不受制于LGPLv2.1许可证。其许可证为未含“SECTION FFMPEG”的本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

遵照SECTION FFMPEG以外的所有书面内容,TVPaint Développement仅在TVPaint Animation软件上保留源代码的知识产权,而不是在安装程序中包含的FFmpeg专有的其他可执行文件或FFmpeg专有的二进制文件上。

可登陆我们的网站(http://www.tvpaint.com)下载用于生成loader/FFmpeg.dll, saver/FFmpeg.dll的源码、选项和编译项目,只要有指向使用loader/FFmpeg.dll, saver/FFmpeg.dll 程序库的TVPaint Animation 11下载链接即可。

可在下列地址找到关于FFmpeg项目本身的作者、源代码和任何其他信息: http://ffmpeg.org

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的下列所有条款(在“SECTION FFMPEG FIN”以下)均不适用于FFMPEG中使用的程序库。

{WIBU_部分}

此软件包含WIBU-SYSTEMS AG公司(位于卡尔斯鲁厄)组件,其受著作权保护。其使用服从于涵盖预期使用的许可证协议或另一种形式的使用权之存在。完整或部分、临时或长久的软件复制(例如复制在硬盘或其他存储介质上)或在电脑的工作存储器中加载软件均已被视为软件使用。若侵犯此著作权,Wibu-Systems公司将根据民法采取法律行动,并要求赔偿或强制令。雇主对其雇员行为负责。

重要:本软件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是许可证获得方与TVPAINT DEVELOPPEMENT之间的一份合同。在完成安装和使用这一软件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本许可证合同授权许可证获得方使用这一软件,合同内含有担保、责任限制信息。在安装并使用这一软件的同时,许可证获得方承认接受该软件并受到本合同条款的约束。
如果许可证获得方不想接受本合同,或如果他没有权利、授权或能力为某一机构采取行动或使之承担责任,或(在上述机构不存在的情况下)作为自然人为自己采取行动,那么请不要点击“我接受”(“I ACCEPT ”)按钮或点击任何用于接受该合同的任何其他按钮或系统,不要以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地安装、复制或使用该软件;

不接受本合同不能使用户获得任何退款。

本软件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仅涉及TVPAINT DEVELOPPEMENT提供的本软件。

1. 定义

1.1. “TVPaint Développement”指的是TVPaint Développement有限责任公司。

1.2. “许可证获得方”指的是(a)为自己需要购入软件许可证的公司或其他法人或(b)在没有上述机构的情况下,接受本合同的自然人。为明确起见,“许可证获得方”仅指确定身份的法人或自然人,而不包括这一法人或自然人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任何其他有关人员。

1.3. “合同”指的是本许可证合同,根据其规定可能定期得到修改。

1.4. “软件”仅包括TVPaint Développement软件程序和TVPaint Développement提供的第三方软件程序,以及对应的说明资料、相关载体,打印、电子或线上文件。

1.5. “零售商”指的是直接或间接得到TVPaint Développement授权向许可证获得方销售软件许可证的经销商或零售商。

1.6. “Dongle”:Dongle是连接到闪存盘(USB)端口的硬件组件(即物理Dongle)或虚拟组件(即虚拟Dongle)。其可用于保护软件,而且两类Dongle都包含WIBU-SYSTEM AG技术或THALES技术。
如果说许可证通常以闪存盘Dongle为手段得以保护(防复制保护),此Dongle对于软件使用目的及在法律层面则必不可少。如果闪存盘Dongle出现逻辑(物理)缺陷(即闪存盘Dongle在即使未出现任何外部损坏的情况下运作失灵),则将被免费更换。如果丢失闪存盘Dongle,则应以丢失之日适用的已装软件许可证价格重新购买软件许可证。

1.7. “升级”指的是继旧版本后推出或替换旧版本的完整商业版本(可能包含错误的修正、补丁、临时修改、更新和升级或完善或补充旧版本运行或功能),为此TVPaint Développement一般会要求另缴费用。

1.8. “学生”指的是在软件安装时在一家公认的、具有颁发文凭或证书资质的培训机构注册、参加一项至少九(9)个月的培训程序的一个自然人。在TVPaint Développement的要求下,他必须能够提供这一注册的凭证。

1.9. “旧版”指的是当前现行版本软件之前、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确定的)当前现行版本替换的版本。

1.10. “用户说明资料”指的是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与软件配套提供或在用户获得许可证或购买、安装软件时向其提供的纸质、电子或线上的对软件进行解释或教学的资料。

1.11. “许可证类型”:指的是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确定的某种许可证类型。许可证类型包括TVPaint Développement为每种许可证类型制定的条件。许可证类型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确定,共有七种许可证类型:单站商业许可证、网络商业许可证、单站教育许可证、网络教育许可证、示范许可证、Nomad许可、以及Open Android许可。

1.11.1 “单站商业许可证”:如果许可证的属性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为“单站商业许可证”,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安装于多部电脑,但每次仅可在一部电脑上使用,其使用条件为(一)许可证包含的各个软件副本的使用者必须是同一个人;(二)这个人必须是许可证获得方(如果许可证获得方是自然人)或许可证获得方的员工;(三)这个人使用补充副本的目的仅在于在自己工作场所以外工作并仅为满足许可证获得方的商业需要。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单站商业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2 “网络商业许可证”:如果许可证的属性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为“网络商业许可证”,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副本安装于多部联网的电脑,前提是其使用目的仅为满足许可证获得方的内部商业需要且仅由其员工使用,而且同时使用的用户人数最多不能超过许可证获得方购买许可证数所规定的用户人数。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网络商业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3 “单站教育许可证”:如果许可证的属性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为“单站教育许可证”,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安装于多部电脑,但每次仅可在一部电脑上使用,其使用条件为(一)如果许可证获得方是一名学生,许可证包含的各个软件副本的使用者必须是同一个人;如果许可证获得方是一个培训机构,许可证包含的各个软件副本的使用者可以是该机构的任何学生或教师;(二)许可证获得方使用补充副本的目的仅在于在自己学习场所之外继续学习。除非许可证获得方是以学生身份购买许可证,且使用许可证仅在绝对个人工作的框架下,否则严格禁止将单站教育许可证用于商业用途,如有此种情况,本许可证合同将失效。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单站教育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4 “网络教育许可证”:如果许可证的属性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为“网络教育许可证”,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副本安装于多部联网的电脑,前提是仅在某个培训或教学框架下使用,且仅在非商业、职业或盈利目的的场所由学生或教师使用,而且同时使用的用户人数最多不能超过许可证获得方购买许可证数所规定的用户人数。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网络教育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5 “示范许可证”:如果TVPaint Développement在许可证属性中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是一个“示范”或“非出售”或“NDR”或“not for retail”或“NFR”版本,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这一软件特定版本的一个副本安装于一(1)部电脑,仅在许可证获得方的场所,仅供许可证获得方的员工使用,且仅用于评估用途。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示范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6 “Nomade使用许可” : 假如您目前所持有的使用许可为 « Nomade使用许可 »的话,您可以在一台安卓设备上安装该软件的副本进行操作。Nomade使用许可仅限个人用户使用,不包括任何工作室以及学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TVPaint Développement不对Nomade使用许可的授权期限进行限制。

1.11.7 “Open Android使用许可” :假如您目前所持有的使用许可为 «Open Android使用许可 »的话, 您可以在一台安卓设备上安装该软件的副本进行操作。 Open Android 使用许可仅限个人用户使用,不包括任何工作室以及学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TVPaint Développement对Open Android使用许可的使用期限进行规定,将于2019年12月31日停止对该类使用许可的授权。

2. 许可证的提供

已经授权使用的许可证需要遵守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2.1. 只有当许可证获得方持续遵守本合同并支付实行的税费时,TVPaint Développement向他转让一个非独家使用、不可让与的许可证,该许可证无权衍生出下级许可证。

2.2. 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安装于多部电脑,但仅可在购买时确定的许可证类型所允许的电脑数量上同时使用。
各个许可证类型均在“1. 定义”一节有所描述。
如果许可证类型没有指明或没有在本合同中提及,那么许可证类型将被默认为“示范许可证”。

2.3. 如果使用物理Dongle作为保护系统:
根据许可证类型,必须仅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提供特定物理Dongle,才能使用该软件。
如果被许可人使用单站版本, Dongle则应连接到使用该软件的电脑上。
若使用多站版本,则应使用一个或多个特定Dongle。此Dongle应连接于服务器上,以便让连接于服务器的整个网络在浮动许可证下使用软件。使用带有Dongle的浮动许可证可让连接于服务器的电脑整体安装该软件,但被许可人只能在最多与已购浮动许可证数量同等的电脑上使用软件。

2.3. (之二) 如果虚拟Dongle用于保护软件:
若使用虚拟Dongle作为软件保护系统,被许可人应根据WIBU-SYSTEMS AG公司(位于卡尔斯鲁厄)提供的许可证备案激活软件,其激活链接将在购买软件后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提供。
被许可人认可:仅有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被授权提供此激活链接。若激活链接丢失,被许可人获准要求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再次向其提供激活链接。
若使用单站版本,被许可人获准根据WIBU-SYSTEMS AG公司(位于卡尔斯鲁厄)提供的许可证备案返还许可证,并使用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提供的激活链接,以便将其许可证移转至另一台电脑。
此外,被许可人同意软件将可周期性地访问互联网,以确保其许可证有效。被许可人还认可:获得激活链接本身并不构成许可证购买凭据。仅有被许可人的发票替代购买凭据。
除非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书面准许,否则被许可人的机器故障、失灵或失窃不会导致为另一机器授予新许可证,也不会导致其退款。
若使用多站版本,被许可人只能在最多与已购浮动许可证数量同等的电脑上使用软件。

2.4. 升级的效果:如果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一个零售商向许可证获得方提供后者已经购买软件的一个升级,那么已经由许可证获得方购买的软件将因此被视为旧版。
安装升级后,旧版的所有权利都将被注销。许可证获得方将停止使用旧版并卸载旧版的所有副本。在TVPaint Développement的要求下,许可证获得方同意销毁旧版的所有副本或向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向购买该旧版副本的零售商返还旧版的所有副本。
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向许可证获得方要求提供旧版所有副本已经卸载的合理凭证的权利,只要TVPaint Développement要求,许可证获得方就应提供旧版所有副本已经被销毁或已经返还给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销售该副本的零售商的合理凭证。

2.5. 如果TVPaint Développement向许可证获得方提供或发布与该软件相关的补充资源,如修正、补丁、特定服务、临时修改、升级或更新或用户说明资料,(a)这些补充资源可能包含或受限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规定(包括,例如,税费、许可证条件、补充或不同的使用限制等),许可证获得方应保证遵守上述规定,(b)如果这些补充资源不受其他规定的限制,它们 将受到与许可证相同的规定限制(包括,例如,许可证和许可证类型)。

2.6. 许可证获得方仅有权对软件保存一份可有电脑清晰阅读的副本,且仅用于安全备份。许可证获得方必须在这一副本上复制所有版权说明和在软件原版载体上存在的其他产权信息。

2.7. 许可证获得方允许TVPaint Développement检查他对软件的使用,以确保对本合同条款的遵守。这一检查可能随时进行,只要预先进行了合理的通知。如果检查结果确定对软件的使用没有完全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许可证获得方将需要向TVPaint Développement返还与该检查相关的合理金额的全部费用,并可能因违反合同而受到TVPaint Développement的司法起诉。

2.8. 产品激活的必要性。如果许可证获得方在安装软件时没有按照描述的规程提供必要信息,以便激活许可证涵盖的软件副本,那么本许可证合同转让的许可证权利将从首次安装软件之日算起限期十四(14)天。软件的激活可能需要互联网连接或电话连接;因此可能产生费用。本软件包含了防非法使用或无许可证使用的技术。许可证获得方允许TVPaint Développement使用此类技术,并保证满足此类技术相关的条件。如果许可证获得方改动他的硬件设置,那么软件可能需要重新激活。
一旦建议的激活期限到期,直到软件被激活以前软件的使用权都受限。
软件需要不时更新,因此有必要从TVPaint Développement网站下载这些更新。许可证激活的信息,比如许可证号(lock code)和激活密码(unlock code)可能被发送。
如果软件没有正确激活和注册,其功能可能受影响。如此,可能需要重新安装软件,并重新申请激活密码。
如此,您只能从TVPaint Développement获得软件的升级,零售商或其他机构均无此类授权。

2.9 激活密码的效果:许可证获得方承认并同意,收到激活密码(因错误与否提供给许可证获得方)并不能构成一个凭据,且不能影响许可证权利范围。许可证获得方仅享受本合同和适用的许可证属性中说明的权利。

2.10 被许可人承认,对于使用虚拟Dongle激活许可证的计算机,TVPaint Développement有权收集其名称。仅有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被许可人能使用计算机名称,目的在于识别使用虚拟Dongle激活许可证的用户。

3. 许可证的限制和禁止

3.1 除在第2节中阐释的情况外,禁止对软件进行复制或传播,或将软件通过电子方式发送到一个网络上或另一部电脑上。

3.2. 许可证获得方无权对软件进行损坏、融合、修改、改编或翻译,或反编译、拆卸或通过任何方法将软件简化为某种可理解的形式。该限制不适用于知识产权法第L 122-6-1条规定的以联合操作性为目的的反编译行为。

3.3. 除本合同阐释的情况外,许可证获得方无权传播、出租、出借、融资租赁、出售、下级许可证转让、传送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全部或部分软件给某个自然人或法人,除非本合同中有明确的相反规定或得到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明确许可。

3.4. 被许可人无权在互联网或其他非局域网上安装、访问或允许安装或访问此软件,尤其包括无权将软件用于广域网(WAN)、虚拟私用网(VPN)、虚拟化、网络托管,在分享时间里用于办公室服务、软件服务(软件作为一项服务)、非物化服务或技术或其他,除非获得TVPaint的书面授权。

3.5. 许可证获得方不会、不允许或不帮助第三方对软件进行违禁使用或运作活动。任何对软件的未授权使用或超出许可证适用范围(包括超出许可证类型)或违反本合同的安装,将构成或导致对TVPaint Développement知识产权的侵犯和对本合同的违约。许可证获得方若获知任何未授权使用、安装或访问,应立即通知TVPaint Développement。

3.6. 许可证获得方保证绝不使用任何设备、器械、软件或其他手段以便(或其设计用途在于)规避或消除TVPaint Développement为软件的使用设置的任何形式的技术保护。许可证获得方不能使用任何设备、器械、软件或其他手段以便(或其设计用途在于)规避或消除任何使用限制,或激活TVPaint Développement已经锁闭的软件功能。

3.7. 除本合同中阐释的情况外,许可证获得方无权修改软件或创建软件的衍生产品,或删除、修改、隐藏任何说明、标签或TVPaint产权标注。

3.8. 教育版本绝不能以商业用途使用或传播。只有(一)其颁发的证书或文凭得到政府、国家或主管机关认可的学校和培训机构,或(二)为获得此类证书或文凭而须在上述机构注册的大学生,才被准许购买和使用教育版许可证, 除非本合同中有明确的相反规定或得到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明确许可。拥有教育版许可证的学生在结束学业后仍可使用该许可证。但教育版许可证仅限个人以个体经营者身份在完成工作时使用,且不能由另一机构使用或为另一机构的工作而使用。

3.9. 除本合同阐释的情况外,许可证获得方无权(A)安装或使用总共超过一份软件示范版本,(B)使用超过一个用户名下载软件示范版本,(C)在没有预先获得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发布从示范版本获得的软件性能评估结果,(D)将软件示范版本用于除确定您是否愿意购买软件商业或教育版本以外的其他用途;此外,严格禁止以商业培训目的安装或使用软件示范版本。(E)从更广泛地层面上,示范版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3.10. 只有以软件试用和评估或在获得了TVPaint Développement同意情况下进行示范的目的下,许可证获得方才有权使用“非出售”的示范版本。

3.11.如果是以开发一个主要功能与该软件相同的应用为目的,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无权使用该软件。

3.12. 在不遵守本许可证合同条款的情况下,TVPaint Développement拥有注销许可证的权利,该权利可在向许可证获得方提出通知之日算起的8天后行使。在此情况下,许可证获得方应销毁软件的所有样本。

4. 产权

上述许可证赋予许可证获得方使用该软件的有限许可。TVPaint Développement对软件(作为独立作品和许可证获得方可能开发应用的基础作品)和软件的所有样本拥有所有权利和权益,包括知识产权和版权。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本许可证合同中没有明确授予的所有权利,包括有关知识产权的联邦和国际条约衍生的权利。

5. 保密

许可证获得方承认并同意,许可证获得方(和为他工作的第三方)可以提供,且TVPaint Développement及其零售商(和为他们工作的第三方)可以在本合同框架下获得,某些与许可证获得方及其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包括个人数据等),包括通过客户信息表格或在订货、注册、激活、更新、权利确认或安装检查时提供或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及其零售商(和为他们工作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和数据。许可证获得方通过本合同同意,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使用和储存这些信息和数据(包括某些情况下的个人数据)。

6. 有限担保和责任限定

a. 除软件示范版本和“非销售”版本外,TVPaint Développement担保,从购买之日(以您的发票日期为凭)算起的九十(90)天内:(A)只要在建议硬件配置的使用条件下,软件将按照相关说明运行;(B)只要正确使用,所提供软件所在的物质载体不带有任何硬件缺陷或瑕疵。

b. TVPAINT DEVELOPPEMENT对软件的样品应用码、评估版本和禁止销售版本不提供任何明确或默认的追索权或担保。软件的样品应用码、评估版本和禁止销售版本以其提供状态为准。

c. 除上述对于软件的样品应用码、评估版本和禁止销售版本的有限担保外,TVPAINT DEVELOPPEMENT及其供应商不提供任何其他明确或默认的担保和告诫,其中包括可销售担保或特定目的的性能担保。此外,也不存在任何非仿冒担保和可不受干扰使用的担保。TVPaint Développement不保证软件毫无错误并可不间断运行。除非在本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否则对许可证获得方不赋予世界著作权公约第二条第1款的权利。本软件的设计用途或以许可证转让的用途不包括在需要安全监控的危险环境下使用,此类环境包括但不仅限于核设施、航空导航或通讯系统、航空交通管理、生活和军备协助系统的设计、建造、维护或运行环境。TVPaint Développement明确对此类用途的性能不承担任何担保。

d.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要求对软件提供担保。此类担保从购买日算起限期九十(90)天。

e. TVPaint Développement及其零售商、发行商、员工等提供的任何口头或书面信息或建议不能建立任何担保,或对本合同提供的担保的范围给予任何形式的扩展。

7. 唯一求助措施

根据以上规定,唯一求助措施是将软件返还至购买处,并随带购买凭据和一份问题说明。只有在从购买日算起的九十(90)天内书面通知TVPaint Développement其产品不符合上述担保的情况下,TVPaint Développement将保证通过合理的商业努力提供符合说明资料的软件替换样本或更换有缺陷的硬件载体。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二者选择其一的权利。如果软件曾遭到任何形式的损坏,或硬件载体在非正常使用、意外事故、滥用、修改或错误使用后受损,或其损失源于软件与非建议硬件配置配合使用,TVPaint Développement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意外事故、对软件的错误使用、滥用、修改、不良使用将免除上述担保。该求助措施是在软件和相关资料的明确或默认担保中断的情况下唯一的求助措施。

8. 责任限定

TVPAINT DEVELOPPEMENT及其供应商对于与软件使用或无法使用有关的间接损失、特殊损失、意外损失、威慑损失、防护损失或配件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无法使用设备或访问数据的损失、营业损失、利润损失、营业活动中断等)对许可证获得方或第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一责任限定建立在所有责任理论基础上,包括合同中止、担保中止、错误行为(包括疏忽)、产品责任或其他,即使TVPAINT DEVELOPPEMENT或其代表曾获知此类损失的可能性,即使此处提及的求助措施的基本目标已经失败。

9. 服务依据

上述有限担保和责任限定,唯一求助措施和有限责任组成了TVPaint Développement和许可证获得方之间合同基础的基本要素。TVPaint Développement无法在没有此类限定的情况下在廉价的基础上提供软件。有限担保和责任限定,唯一求助措施和有限责任对TVPaint Développement许可证出租人的优待没有任何影响。

10. 合同语言

本合同的法语版本具有合同效力。如果法语版本与翻译版本之间出现不符或冲突,以法语版本为准。

11. 诠释

本合同模糊之处不应被诠释为对合同编写一方不利。

12. 仅针对终端用户消费者

本许可证合同中提及的担保和责任限制或排除不影响消费者的法定权利,消费者指的是在工作活动以外购买财物的人。

只有当本许可证合同中提及的担保、求助或责任限制或排除在您的居住地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这些担保、求助或责任限制或排除才可以对许可证获得方实施。

13. 总则

本许可证合同受到法国国内法律管辖,不考虑法律之间冲突的原则。凭本合同,许可证获得方接受法国法律和司法机构的专属裁判权。出现与本许可证合同有关的争讼时,法国梅斯法庭将是唯一具有裁判权的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本许可证合同将在适用于商品国际销售合同法律的联合国公约框架以外得到诠释和履行。

TVPaint Développement的任何零售商、员工均无权对本许可证合同进行任何修改。
如果具有司法裁判权的机构判决本许可证合同中的某一限定性规定与法律相悖,那么这条规定将在可能的程度上实施,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将保持其原有的全部效力。

如对本合同有任何问题,请联系:TVPaint Développement, 45 rue Sente à My, 57000 Metz, France(法国)。

TVPaint Développement和软件中带有的其他商标均为TVPaint Développement在法国和/或他国的商业标识或注册商标。第三方的商标、商标名称、产品名称和徽标可能是它们各自所有人的商业标识或注册商标。许可证获得方无权摘除或修改软件上的商标、商标名称、产品名称、徽标、版权说明或其他独家标识、说明文字、图标或标签。除非有另外授权,否则本商标合同不授权许可证获得方使用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其许可证出租人的名称以及他们各自的商标。

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
TVPaint Animation 11
© 1991-2021 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所有权利。

{FFMPEG_部分}

经销FFmpeg根据GNU较小通用公共许可证(LGPL)2.1版本或更高版本。

然而,FFmpeg包含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PL)版本2或更高版本涵盖的多个可选部件和优化。
如果某些部分遵从通用公共许可证(GPL),通用公共许可证(GPL)则适用于FFmpeg整体。

TVPaint Développement提供无需输入命令行即可使用FFmpeg的实用程序。

此版本的TVPaint Animation 11软件提供外部程序库(名称为FFmpegLoader.so, FFmpegSaver.so),其中包括FFmpeg项目的程序库。

由于FFmpegLoader.so, FFmpegSaver.so程序库与FFmpeg程序库静态链接,因此这表示FFmpegLoader.so, FFmpegSaver.so程序库同样依照LGPLv2.1许可证或更高版本。

但由于TVPaint Animation 11软件与FFmpegLoader.so, FFmpegSaver.so程序库动态链接,因此其不受制于LGPLv2.1许可证。其许可证为未含“SECTION FFMPEG”的本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

遵照SECTION FFMPEG以外的所有书面内容,TVPaint Développement仅在TVPaint Animation软件上保留源代码的知识产权,而不是在安装程序中包含的FFmpeg专有的其他可执行文件或FFmpeg专有的二进制文件上。

可登陆我们的网站(http://www.tvpaint.com)下载用于生成FFmpegLoader.so, FFmpegSaver.so的源码、选项和编译项目,只要有指向使用FFmpegLoader.so, FFmpegSaver.so 程序库的TVPaint Animation 11下载链接即可。

可在下列地址找到关于FFmpeg项目本身的作者、源代码和任何其他信息: http://ffmpeg.org

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的下列所有条款(在“SECTION FFMPEG FIN”以下)均不适用于FFMPEG中使用的程序库。

{WIBU_部分}

此软件包含WIBU-SYSTEMS AG公司(位于卡尔斯鲁厄)组件,其受著作权保护。其使用服从于涵盖预期使用的许可证协议或另一种形式的使用权之存在。完整或部分、临时或长久的软件复制(例如复制在硬盘或其他存储介质上)或在电脑的工作存储器中加载软件均已被视为软件使用。若侵犯此著作权,Wibu-Systems公司将根据民法采取法律行动,并要求赔偿或强制令。雇主对其雇员行为负责。

重要:本软件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是许可证获得方与TVPAINT DEVELOPPEMENT之间的一份合同。在完成安装和使用这一软件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本许可证合同授权许可证获得方使用这一软件,合同内含有担保、责任限制信息。在安装并使用这一软件的同时,许可证获得方承认接受该软件并受到本合同条款的约束。
如果许可证获得方不想接受本合同,或如果他没有权利、授权或能力为某一机构采取行动或使之承担责任,或(在上述机构不存在的情况下)作为自然人为自己采取行动,那么请不要点击“我接受”(“I ACCEPT ”)按钮或点击任何用于接受该合同的任何其他按钮或系统,不要以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地安装、复制或使用该软件;

不接受本合同不能使用户获得任何退款。

本软件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仅涉及TVPAINT DEVELOPPEMENT提供的本软件。

1. 定义

1.1. “TVPaint Développement”指的是TVPaint Développement有限责任公司。

1.2. “许可证获得方”指的是(a)为自己需要购入软件许可证的公司或其他法人或(b)在没有上述机构的情况下,接受本合同的自然人。为明确起见,“许可证获得方”仅指确定身份的法人或自然人,而不包括这一法人或自然人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任何其他有关人员。

1.3. “合同”指的是本许可证合同,根据其规定可能定期得到修改。

1.4. “软件”仅包括TVPaint Développement软件程序和TVPaint Développement提供的第三方软件程序,以及对应的说明资料、相关载体,打印、电子或线上文件。

1.5. “零售商”指的是直接或间接得到TVPaint Développement授权向许可证获得方销售软件许可证的经销商或零售商。

1.6. “Dongle”:Dongle是连接到闪存盘(USB)端口的硬件组件(即物理Dongle)或虚拟组件(即虚拟Dongle)。其可用于保护软件,而且两类Dongle都包含WIBU-SYSTEM AG技术或THALES技术。
如果说许可证通常以闪存盘Dongle为手段得以保护(防复制保护),此Dongle对于软件使用目的及在法律层面则必不可少。如果闪存盘Dongle出现逻辑(物理)缺陷(即闪存盘Dongle在即使未出现任何外部损坏的情况下运作失灵),则将被免费更换。如果丢失闪存盘Dongle,则应以丢失之日适用的已装软件许可证价格重新购买软件许可证。

1.7. “升级”指的是继旧版本后推出或替换旧版本的完整商业版本(可能包含错误的修正、补丁、临时修改、更新和升级或完善或补充旧版本运行或功能),为此TVPaint Développement一般会要求另缴费用。

1.8. “学生”指的是在软件安装时在一家公认的、具有颁发文凭或证书资质的培训机构注册、参加一项至少九(9)个月的培训程序的一个自然人。在TVPaint Développement的要求下,他必须能够提供这一注册的凭证。

1.9. “旧版”指的是当前现行版本软件之前、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确定的)当前现行版本替换的版本。

1.10. “用户说明资料”指的是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与软件配套提供或在用户获得许可证或购买、安装软件时向其提供的纸质、电子或线上的对软件进行解释或教学的资料。

1.11. “许可证类型”:指的是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确定的某种许可证类型。许可证类型包括TVPaint Développement为每种许可证类型制定的条件。许可证类型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确定,共有七种许可证类型:单站商业许可证、网络商业许可证、单站教育许可证、网络教育许可证、示范许可证、Nomad许可、以及Open Android许可。

1.11.1 “单站商业许可证”:如果许可证的属性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为“单站商业许可证”,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安装于多部电脑,但每次仅可在一部电脑上使用,其使用条件为(一)许可证包含的各个软件副本的使用者必须是同一个人;(二)这个人必须是许可证获得方(如果许可证获得方是自然人)或许可证获得方的员工;(三)这个人使用补充副本的目的仅在于在自己工作场所以外工作并仅为满足许可证获得方的商业需要。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单站商业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2 “网络商业许可证”:如果许可证的属性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为“网络商业许可证”,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副本安装于多部联网的电脑,前提是其使用目的仅为满足许可证获得方的内部商业需要且仅由其员工使用,而且同时使用的用户人数最多不能超过许可证获得方购买许可证数所规定的用户人数。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网络商业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3 “单站教育许可证”:如果许可证的属性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为“单站教育许可证”,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安装于多部电脑,但每次仅可在一部电脑上使用,其使用条件为(一)如果许可证获得方是一名学生,许可证包含的各个软件副本的使用者必须是同一个人;如果许可证获得方是一个培训机构,许可证包含的各个软件副本的使用者可以是该机构的任何学生或教师;(二)许可证获得方使用补充副本的目的仅在于在自己学习场所之外继续学习。除非许可证获得方是以学生身份购买许可证,且使用许可证仅在绝对个人工作的框架下,否则严格禁止将单站教育许可证用于商业用途,如有此种情况,本许可证合同将失效。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单站教育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4 “网络教育许可证”:如果许可证的属性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为“网络教育许可证”,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副本安装于多部联网的电脑,前提是仅在某个培训或教学框架下使用,且仅在非商业、职业或盈利目的的场所由学生或教师使用,而且同时使用的用户人数最多不能超过许可证获得方购买许可证数所规定的用户人数。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网络教育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5 “示范许可证”:如果TVPaint Développement在许可证属性中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是一个“示范”或“非出售”或“NDR”或“not for retail”或“NFR”版本,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这一软件特定版本的一个副本安装于一(1)部电脑,仅在许可证获得方的场所,仅供许可证获得方的员工使用,且仅用于评估用途。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示范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6 “Nomade使用许可” : 假如您目前所持有的使用许可为 « Nomade使用许可 »的话,您可以在一台安卓设备上安装该软件的副本进行操作。Nomade使用许可仅限个人用户使用,不包括任何工作室以及学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TVPaint Développement不对Nomade使用许可的授权期限进行限制。

1.11.7 “Open Android使用许可” :假如您目前所持有的使用许可为 «Open Android使用许可 »的话, 您可以在一台安卓设备上安装该软件的副本进行操作。 Open Android 使用许可仅限个人用户使用,不包括任何工作室以及学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TVPaint Développement对Open Android使用许可的使用期限进行规定,将于2019年12月31日停止对该类使用许可的授权。

2. 许可证的提供

已经授权使用的许可证需要遵守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2.1. 只有当许可证获得方持续遵守本合同并支付实行的税费时,TVPaint Développement向他转让一个非独家使用、不可让与的许可证,该许可证无权衍生出下级许可证。

2.2. 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安装于多部电脑,但仅可在购买时确定的许可证类型所允许的电脑数量上同时使用。
各个许可证类型均在“1. 定义”一节有所描述。
如果许可证类型没有指明或没有在本合同中提及,那么许可证类型将被默认为“示范许可证”。

2.3. 如果使用物理Dongle作为保护系统:
根据许可证类型,必须仅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提供特定物理Dongle,才能使用该软件。
如果被许可人使用单站版本, Dongle则应连接到使用该软件的电脑上。
若使用多站版本,则应使用一个或多个特定Dongle。此Dongle应连接于服务器上,以便让连接于服务器的整个网络在浮动许可证下使用软件。使用带有Dongle的浮动许可证可让连接于服务器的电脑整体安装该软件,但被许可人只能在最多与已购浮动许可证数量同等的电脑上使用软件。

2.3. (之二) 如果虚拟Dongle用于保护软件:
若使用虚拟Dongle作为软件保护系统,被许可人应根据WIBU-SYSTEMS AG公司(位于卡尔斯鲁厄)提供的许可证备案激活软件,其激活链接将在购买软件后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提供。
被许可人认可:仅有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被授权提供此激活链接。若激活链接丢失,被许可人获准要求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再次向其提供激活链接。
若使用单站版本,被许可人获准根据WIBU-SYSTEMS AG公司(位于卡尔斯鲁厄)提供的许可证备案返还许可证,并使用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提供的激活链接,以便将其许可证移转至另一台电脑。
此外,被许可人同意软件将可周期性地访问互联网,以确保其许可证有效。被许可人还认可:获得激活链接本身并不构成许可证购买凭据。仅有被许可人的发票替代购买凭据。
除非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书面准许,否则被许可人的机器故障、失灵或失窃不会导致为另一机器授予新许可证,也不会导致其退款。
若使用多站版本,被许可人只能在最多与已购浮动许可证数量同等的电脑上使用软件。

2.4. 升级的效果:如果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一个零售商向许可证获得方提供后者已经购买软件的一个升级,那么已经由许可证获得方购买的软件将因此被视为旧版。
安装升级后,旧版的所有权利都将被注销。许可证获得方将停止使用旧版并卸载旧版的所有副本。在TVPaint Développement的要求下,许可证获得方同意销毁旧版的所有副本或向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向购买该旧版副本的零售商返还旧版的所有副本。
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向许可证获得方要求提供旧版所有副本已经卸载的合理凭证的权利,只要TVPaint Développement要求,许可证获得方就应提供旧版所有副本已经被销毁或已经返还给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销售该副本的零售商的合理凭证。

2.5. 如果TVPaint Développement向许可证获得方提供或发布与该软件相关的补充资源,如修正、补丁、特定服务、临时修改、升级或更新或用户说明资料,(a)这些补充资源可能包含或受限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规定(包括,例如,税费、许可证条件、补充或不同的使用限制等),许可证获得方应保证遵守上述规定,(b)如果这些补充资源不受其他规定的限制,它们 将受到与许可证相同的规定限制(包括,例如,许可证和许可证类型)。

2.6. 许可证获得方仅有权对软件保存一份可有电脑清晰阅读的副本,且仅用于安全备份。许可证获得方必须在这一副本上复制所有版权说明和在软件原版载体上存在的其他产权信息。

2.7. 许可证获得方允许TVPaint Développement检查他对软件的使用,以确保对本合同条款的遵守。这一检查可能随时进行,只要预先进行了合理的通知。如果检查结果确定对软件的使用没有完全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许可证获得方将需要向TVPaint Développement返还与该检查相关的合理金额的全部费用,并可能因违反合同而受到TVPaint Développement的司法起诉。

2.8. 产品激活的必要性。如果许可证获得方在安装软件时没有按照描述的规程提供必要信息,以便激活许可证涵盖的软件副本,那么本许可证合同转让的许可证权利将从首次安装软件之日算起限期十四(14)天。软件的激活可能需要互联网连接或电话连接;因此可能产生费用。本软件包含了防非法使用或无许可证使用的技术。许可证获得方允许TVPaint Développement使用此类技术,并保证满足此类技术相关的条件。如果许可证获得方改动他的硬件设置,那么软件可能需要重新激活。
一旦建议的激活期限到期,直到软件被激活以前软件的使用权都受限。
软件需要不时更新,因此有必要从TVPaint Développement网站下载这些更新。许可证激活的信息,比如许可证号(lock code)和激活密码(unlock code)可能被发送。
如果软件没有正确激活和注册,其功能可能受影响。如此,可能需要重新安装软件,并重新申请激活密码。
如此,您只能从TVPaint Développement获得软件的升级,零售商或其他机构均无此类授权。

2.9 激活密码的效果:许可证获得方承认并同意,收到激活密码(因错误与否提供给许可证获得方)并不能构成一个凭据,且不能影响许可证权利范围。许可证获得方仅享受本合同和适用的许可证属性中说明的权利。

2.10 被许可人承认,对于使用虚拟Dongle激活许可证的计算机,TVPaint Développement有权收集其名称。仅有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被许可人能使用计算机名称,目的在于识别使用虚拟Dongle激活许可证的用户。

3. 许可证的限制和禁止

3.1 除在第2节中阐释的情况外,禁止对软件进行复制或传播,或将软件通过电子方式发送到一个网络上或另一部电脑上。

3.2. 许可证获得方无权对软件进行损坏、融合、修改、改编或翻译,或反编译、拆卸或通过任何方法将软件简化为某种可理解的形式。该限制不适用于知识产权法第L 122-6-1条规定的以联合操作性为目的的反编译行为。

3.3. 除本合同阐释的情况外,许可证获得方无权传播、出租、出借、融资租赁、出售、下级许可证转让、传送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全部或部分软件给某个自然人或法人,除非本合同中有明确的相反规定或得到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明确许可。

3.4. 被许可人无权在互联网或其他非局域网上安装、访问或允许安装或访问此软件,尤其包括无权将软件用于广域网(WAN)、虚拟私用网(VPN)、虚拟化、网络托管,在分享时间里用于办公室服务、软件服务(软件作为一项服务)、非物化服务或技术或其他,除非获得TVPaint的书面授权。

3.5. 许可证获得方不会、不允许或不帮助第三方对软件进行违禁使用或运作活动。任何对软件的未授权使用或超出许可证适用范围(包括超出许可证类型)或违反本合同的安装,将构成或导致对TVPaint Développement知识产权的侵犯和对本合同的违约。许可证获得方若获知任何未授权使用、安装或访问,应立即通知TVPaint Développement。

3.6. 许可证获得方保证绝不使用任何设备、器械、软件或其他手段以便(或其设计用途在于)规避或消除TVPaint Développement为软件的使用设置的任何形式的技术保护。许可证获得方不能使用任何设备、器械、软件或其他手段以便(或其设计用途在于)规避或消除任何使用限制,或激活TVPaint Développement已经锁闭的软件功能。

3.7. 除本合同中阐释的情况外,许可证获得方无权修改软件或创建软件的衍生产品,或删除、修改、隐藏任何说明、标签或TVPaint产权标注。

3.8. 教育版本绝不能以商业用途使用或传播。只有(一)其颁发的证书或文凭得到政府、国家或主管机关认可的学校和培训机构,或(二)为获得此类证书或文凭而须在上述机构注册的大学生,才被准许购买和使用教育版许可证, 除非本合同中有明确的相反规定或得到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明确许可。拥有教育版许可证的学生在结束学业后仍可使用该许可证。但教育版许可证仅限个人以个体经营者身份在完成工作时使用,且不能由另一机构使用或为另一机构的工作而使用。

3.9. 除本合同阐释的情况外,许可证获得方无权(A)安装或使用总共超过一份软件示范版本,(B)使用超过一个用户名下载软件示范版本,(C)在没有预先获得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发布从示范版本获得的软件性能评估结果,(D)将软件示范版本用于除确定您是否愿意购买软件商业或教育版本以外的其他用途;此外,严格禁止以商业培训目的安装或使用软件示范版本。(E)从更广泛地层面上,示范版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3.10. 只有以软件试用和评估或在获得了TVPaint Développement同意情况下进行示范的目的下,许可证获得方才有权使用“非出售”的示范版本。

3.11.如果是以开发一个主要功能与该软件相同的应用为目的,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无权使用该软件。

3.12. 在不遵守本许可证合同条款的情况下,TVPaint Développement拥有注销许可证的权利,该权利可在向许可证获得方提出通知之日算起的8天后行使。在此情况下,许可证获得方应销毁软件的所有样本。

4. 产权

上述许可证赋予许可证获得方使用该软件的有限许可。TVPaint Développement对软件(作为独立作品和许可证获得方可能开发应用的基础作品)和软件的所有样本拥有所有权利和权益,包括知识产权和版权。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本许可证合同中没有明确授予的所有权利,包括有关知识产权的联邦和国际条约衍生的权利。

5. 保密

许可证获得方承认并同意,许可证获得方(和为他工作的第三方)可以提供,且TVPaint Développement及其零售商(和为他们工作的第三方)可以在本合同框架下获得,某些与许可证获得方及其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包括个人数据等),包括通过客户信息表格或在订货、注册、激活、更新、权利确认或安装检查时提供或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及其零售商(和为他们工作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和数据。许可证获得方通过本合同同意,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使用和储存这些信息和数据(包括某些情况下的个人数据)。

6. 有限担保和责任限定

a. 除软件示范版本和“非销售”版本外,TVPaint Développement担保,从购买之日(以您的发票日期为凭)算起的九十(90)天内:(A)只要在建议硬件配置的使用条件下,软件将按照相关说明运行;(B)只要正确使用,所提供软件所在的物质载体不带有任何硬件缺陷或瑕疵。

b. TVPAINT DEVELOPPEMENT对软件的样品应用码、评估版本和禁止销售版本不提供任何明确或默认的追索权或担保。软件的样品应用码、评估版本和禁止销售版本以其提供状态为准。

c. 除上述对于软件的样品应用码、评估版本和禁止销售版本的有限担保外,TVPAINT DEVELOPPEMENT及其供应商不提供任何其他明确或默认的担保和告诫,其中包括可销售担保或特定目的的性能担保。此外,也不存在任何非仿冒担保和可不受干扰使用的担保。TVPaint Développement不保证软件毫无错误并可不间断运行。除非在本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否则对许可证获得方不赋予世界著作权公约第二条第1款的权利。本软件的设计用途或以许可证转让的用途不包括在需要安全监控的危险环境下使用,此类环境包括但不仅限于核设施、航空导航或通讯系统、航空交通管理、生活和军备协助系统的设计、建造、维护或运行环境。TVPaint Développement明确对此类用途的性能不承担任何担保。

d.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要求对软件提供担保。此类担保从购买日算起限期九十(90)天。

e. TVPaint Développement及其零售商、发行商、员工等提供的任何口头或书面信息或建议不能建立任何担保,或对本合同提供的担保的范围给予任何形式的扩展。

7. 唯一求助措施

根据以上规定,唯一求助措施是将软件返还至购买处,并随带购买凭据和一份问题说明。只有在从购买日算起的九十(90)天内书面通知TVPaint Développement其产品不符合上述担保的情况下,TVPaint Développement将保证通过合理的商业努力提供符合说明资料的软件替换样本或更换有缺陷的硬件载体。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二者选择其一的权利。如果软件曾遭到任何形式的损坏,或硬件载体在非正常使用、意外事故、滥用、修改或错误使用后受损,或其损失源于软件与非建议硬件配置配合使用,TVPaint Développement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意外事故、对软件的错误使用、滥用、修改、不良使用将免除上述担保。该求助措施是在软件和相关资料的明确或默认担保中断的情况下唯一的求助措施。

8. 责任限定

TVPAINT DEVELOPPEMENT及其供应商对于与软件使用或无法使用有关的间接损失、特殊损失、意外损失、威慑损失、防护损失或配件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无法使用设备或访问数据的损失、营业损失、利润损失、营业活动中断等)对许可证获得方或第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一责任限定建立在所有责任理论基础上,包括合同中止、担保中止、错误行为(包括疏忽)、产品责任或其他,即使TVPAINT DEVELOPPEMENT或其代表曾获知此类损失的可能性,即使此处提及的求助措施的基本目标已经失败。

9. 服务依据

上述有限担保和责任限定,唯一求助措施和有限责任组成了TVPaint Développement和许可证获得方之间合同基础的基本要素。TVPaint Développement无法在没有此类限定的情况下在廉价的基础上提供软件。有限担保和责任限定,唯一求助措施和有限责任对TVPaint Développement许可证出租人的优待没有任何影响。

10. 合同语言

本合同的法语版本具有合同效力。如果法语版本与翻译版本之间出现不符或冲突,以法语版本为准。

11. 诠释

本合同模糊之处不应被诠释为对合同编写一方不利。

12. 仅针对终端用户消费者

本许可证合同中提及的担保和责任限制或排除不影响消费者的法定权利,消费者指的是在工作活动以外购买财物的人。

只有当本许可证合同中提及的担保、求助或责任限制或排除在您的居住地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这些担保、求助或责任限制或排除才可以对许可证获得方实施。

13. 总则

本许可证合同受到法国国内法律管辖,不考虑法律之间冲突的原则。凭本合同,许可证获得方接受法国法律和司法机构的专属裁判权。出现与本许可证合同有关的争讼时,法国梅斯法庭将是唯一具有裁判权的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本许可证合同将在适用于商品国际销售合同法律的联合国公约框架以外得到诠释和履行。

TVPaint Développement的任何零售商、员工均无权对本许可证合同进行任何修改。
如果具有司法裁判权的机构判决本许可证合同中的某一限定性规定与法律相悖,那么这条规定将在可能的程度上实施,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将保持其原有的全部效力。

如对本合同有任何问题,请联系:TVPaint Développement, 45 rue Sente à My, 57000 Metz, France(法国)。

TVPaint Développement和软件中带有的其他商标均为TVPaint Développement在法国和/或他国的商业标识或注册商标。第三方的商标、商标名称、产品名称和徽标可能是它们各自所有人的商业标识或注册商标。许可证获得方无权摘除或修改软件上的商标、商标名称、产品名称、徽标、版权说明或其他独家标识、说明文字、图标或标签。除非有另外授权,否则本商标合同不授权许可证获得方使用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其许可证出租人的名称以及他们各自的商标。

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
TVPaint Animation 11
© 1991-2021 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所有权利。

{FFMPEG_部分}

经销FFmpeg根据GNU较小通用公共许可证(LGPL)2.1版本或更高版本。

然而,FFmpeg包含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PL)版本2或更高版本涵盖的多个可选部件和优化。
如果某些部分遵从通用公共许可证(GPL),通用公共许可证(GPL)则适用于FFmpeg整体。

TVPaint Développement提供无需输入命令行即可使用FFmpeg的实用程序。

此版本的TVPaint Animation 11软件提供外部程序库(名称为loader/FFmpeg.so, saver/FFmpeg.so),其中包括FFmpeg项目的程序库。

由于loader/FFmpeg.so, saver/FFmpeg.so程序库与FFmpeg程序库静态链接,因此这表示loader/FFmpeg.so, saver/FFmpeg.so程序库同样依照LGPLv2.1许可证或更高版本。

但由于TVPaint Animation 11软件与loader/FFmpeg.so, saver/FFmpeg.so程序库动态链接,因此其不受制于LGPLv2.1许可证。其许可证为未含“SECTION FFMPEG”的本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

遵照SECTION FFMPEG以外的所有书面内容,TVPaint Développement仅在TVPaint Animation软件上保留源代码的知识产权,而不是在安装程序中包含的FFmpeg专有的其他可执行文件或FFmpeg专有的二进制文件上。

可登陆我们的网站(http://www.tvpaint.com)下载用于生成loader/FFmpeg.so, saver/FFmpeg.so的源码、选项和编译项目,只要有指向使用loader/FFmpeg.so, saver/FFmpeg.so 程序库的TVPaint Animation 11下载链接即可。

可在下列地址找到关于FFmpeg项目本身的作者、源代码和任何其他信息: http://ffmpeg.org

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的下列所有条款(在“SECTION FFMPEG FIN”以下)均不适用于FFMPEG中使用的程序库。

{WIBU_部分}

此软件包含WIBU-SYSTEMS AG公司(位于卡尔斯鲁厄)组件,其受著作权保护。其使用服从于涵盖预期使用的许可证协议或另一种形式的使用权之存在。完整或部分、临时或长久的软件复制(例如复制在硬盘或其他存储介质上)或在电脑的工作存储器中加载软件均已被视为软件使用。若侵犯此著作权,Wibu-Systems公司将根据民法采取法律行动,并要求赔偿或强制令。雇主对其雇员行为负责。

重要:本软件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是许可证获得方与TVPAINT DEVELOPPEMENT之间的一份合同。在完成安装和使用这一软件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本许可证合同授权许可证获得方使用这一软件,合同内含有担保、责任限制信息。在安装并使用这一软件的同时,许可证获得方承认接受该软件并受到本合同条款的约束。
如果许可证获得方不想接受本合同,或如果他没有权利、授权或能力为某一机构采取行动或使之承担责任,或(在上述机构不存在的情况下)作为自然人为自己采取行动,那么请不要点击“我接受”(“I ACCEPT ”)按钮或点击任何用于接受该合同的任何其他按钮或系统,不要以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地安装、复制或使用该软件;

不接受本合同不能使用户获得任何退款。

本软件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仅涉及TVPAINT DEVELOPPEMENT提供的本软件。

1. 定义

1.1. “TVPaint Développement”指的是TVPaint Développement有限责任公司。

1.2. “许可证获得方”指的是(a)为自己需要购入软件许可证的公司或其他法人或(b)在没有上述机构的情况下,接受本合同的自然人。为明确起见,“许可证获得方”仅指确定身份的法人或自然人,而不包括这一法人或自然人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任何其他有关人员。

1.3. “合同”指的是本许可证合同,根据其规定可能定期得到修改。

1.4. “软件”仅包括TVPaint Développement软件程序和TVPaint Développement提供的第三方软件程序,以及对应的说明资料、相关载体,打印、电子或线上文件。

1.5. “零售商”指的是直接或间接得到TVPaint Développement授权向许可证获得方销售软件许可证的经销商或零售商。

1.6. “Dongle”:Dongle是连接到闪存盘(USB)端口的硬件组件(即物理Dongle)或虚拟组件(即虚拟Dongle)。其可用于保护软件,而且两类Dongle都包含WIBU-SYSTEM AG技术或THALES技术。
如果说许可证通常以闪存盘Dongle为手段得以保护(防复制保护),此Dongle对于软件使用目的及在法律层面则必不可少。如果闪存盘Dongle出现逻辑(物理)缺陷(即闪存盘Dongle在即使未出现任何外部损坏的情况下运作失灵),则将被免费更换。如果丢失闪存盘Dongle,则应以丢失之日适用的已装软件许可证价格重新购买软件许可证。

1.7. “升级”指的是继旧版本后推出或替换旧版本的完整商业版本(可能包含错误的修正、补丁、临时修改、更新和升级或完善或补充旧版本运行或功能),为此TVPaint Développement一般会要求另缴费用。

1.8. “学生”指的是在软件安装时在一家公认的、具有颁发文凭或证书资质的培训机构注册、参加一项至少九(9)个月的培训程序的一个自然人。在TVPaint Développement的要求下,他必须能够提供这一注册的凭证。

1.9. “旧版”指的是当前现行版本软件之前、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确定的)当前现行版本替换的版本。

1.10. “用户说明资料”指的是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与软件配套提供或在用户获得许可证或购买、安装软件时向其提供的纸质、电子或线上的对软件进行解释或教学的资料。

1.11. “许可证类型”:指的是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确定的某种许可证类型。许可证类型包括TVPaint Développement为每种许可证类型制定的条件。许可证类型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确定,共有七种许可证类型:单站商业许可证、网络商业许可证、单站教育许可证、网络教育许可证、示范许可证、Nomad许可、以及Open Android许可。

1.11.1 “单站商业许可证”:如果许可证的属性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为“单站商业许可证”,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安装于多部电脑,但每次仅可在一部电脑上使用,其使用条件为(一)许可证包含的各个软件副本的使用者必须是同一个人;(二)这个人必须是许可证获得方(如果许可证获得方是自然人)或许可证获得方的员工;(三)这个人使用补充副本的目的仅在于在自己工作场所以外工作并仅为满足许可证获得方的商业需要。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单站商业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2 “网络商业许可证”:如果许可证的属性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为“网络商业许可证”,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副本安装于多部联网的电脑,前提是其使用目的仅为满足许可证获得方的内部商业需要且仅由其员工使用,而且同时使用的用户人数最多不能超过许可证获得方购买许可证数所规定的用户人数。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网络商业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3 “单站教育许可证”:如果许可证的属性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为“单站教育许可证”,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安装于多部电脑,但每次仅可在一部电脑上使用,其使用条件为(一)如果许可证获得方是一名学生,许可证包含的各个软件副本的使用者必须是同一个人;如果许可证获得方是一个培训机构,许可证包含的各个软件副本的使用者可以是该机构的任何学生或教师;(二)许可证获得方使用补充副本的目的仅在于在自己学习场所之外继续学习。除非许可证获得方是以学生身份购买许可证,且使用许可证仅在绝对个人工作的框架下,否则严格禁止将单站教育许可证用于商业用途,如有此种情况,本许可证合同将失效。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单站教育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4 “网络教育许可证”:如果许可证的属性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为“网络教育许可证”,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副本安装于多部联网的电脑,前提是仅在某个培训或教学框架下使用,且仅在非商业、职业或盈利目的的场所由学生或教师使用,而且同时使用的用户人数最多不能超过许可证获得方购买许可证数所规定的用户人数。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网络教育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5 “示范许可证”:如果TVPaint Développement在许可证属性中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是一个“示范”或“非出售”或“NDR”或“not for retail”或“NFR”版本,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这一软件特定版本的一个副本安装于一(1)部电脑,仅在许可证获得方的场所,仅供许可证获得方的员工使用,且仅用于评估用途。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示范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6 “Nomade使用许可” : 假如您目前所持有的使用许可为 « Nomade使用许可 »的话,您可以在一台安卓设备上安装该软件的副本进行操作。Nomade使用许可仅限个人用户使用,不包括任何工作室以及学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TVPaint Développement不对Nomade使用许可的授权期限进行限制。

1.11.7 “Open Android使用许可” :假如您目前所持有的使用许可为 «Open Android使用许可 »的话, 您可以在一台安卓设备上安装该软件的副本进行操作。 Open Android 使用许可仅限个人用户使用,不包括任何工作室以及学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TVPaint Développement对Open Android使用许可的使用期限进行规定,将于2019年12月31日停止对该类使用许可的授权。

2. 许可证的提供

已经授权使用的许可证需要遵守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2.1. 只有当许可证获得方持续遵守本合同并支付实行的税费时,TVPaint Développement向他转让一个非独家使用、不可让与的许可证,该许可证无权衍生出下级许可证。

2.2. 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安装于多部电脑,但仅可在购买时确定的许可证类型所允许的电脑数量上同时使用。
各个许可证类型均在“1. 定义”一节有所描述。
如果许可证类型没有指明或没有在本合同中提及,那么许可证类型将被默认为“示范许可证”。

2.3. 如果使用物理Dongle作为保护系统:
根据许可证类型,必须仅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提供特定物理Dongle,才能使用该软件。
如果被许可人使用单站版本, Dongle则应连接到使用该软件的电脑上。
若使用多站版本,则应使用一个或多个特定Dongle。此Dongle应连接于服务器上,以便让连接于服务器的整个网络在浮动许可证下使用软件。使用带有Dongle的浮动许可证可让连接于服务器的电脑整体安装该软件,但被许可人只能在最多与已购浮动许可证数量同等的电脑上使用软件。

2.3. (之二) 如果虚拟Dongle用于保护软件:
若使用虚拟Dongle作为软件保护系统,被许可人应根据WIBU-SYSTEMS AG公司(位于卡尔斯鲁厄)提供的许可证备案激活软件,其激活链接将在购买软件后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提供。
被许可人认可:仅有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被授权提供此激活链接。若激活链接丢失,被许可人获准要求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再次向其提供激活链接。
若使用单站版本,被许可人获准根据WIBU-SYSTEMS AG公司(位于卡尔斯鲁厄)提供的许可证备案返还许可证,并使用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提供的激活链接,以便将其许可证移转至另一台电脑。
此外,被许可人同意软件将可周期性地访问互联网,以确保其许可证有效。被许可人还认可:获得激活链接本身并不构成许可证购买凭据。仅有被许可人的发票替代购买凭据。
除非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书面准许,否则被许可人的机器故障、失灵或失窃不会导致为另一机器授予新许可证,也不会导致其退款。
若使用多站版本,被许可人只能在最多与已购浮动许可证数量同等的电脑上使用软件。

2.4. 升级的效果:如果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一个零售商向许可证获得方提供后者已经购买软件的一个升级,那么已经由许可证获得方购买的软件将因此被视为旧版。
安装升级后,旧版的所有权利都将被注销。许可证获得方将停止使用旧版并卸载旧版的所有副本。在TVPaint Développement的要求下,许可证获得方同意销毁旧版的所有副本或向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向购买该旧版副本的零售商返还旧版的所有副本。
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向许可证获得方要求提供旧版所有副本已经卸载的合理凭证的权利,只要TVPaint Développement要求,许可证获得方就应提供旧版所有副本已经被销毁或已经返还给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销售该副本的零售商的合理凭证。

2.5. 如果TVPaint Développement向许可证获得方提供或发布与该软件相关的补充资源,如修正、补丁、特定服务、临时修改、升级或更新或用户说明资料,(a)这些补充资源可能包含或受限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规定(包括,例如,税费、许可证条件、补充或不同的使用限制等),许可证获得方应保证遵守上述规定,(b)如果这些补充资源不受其他规定的限制,它们 将受到与许可证相同的规定限制(包括,例如,许可证和许可证类型)。

2.6. 许可证获得方仅有权对软件保存一份可有电脑清晰阅读的副本,且仅用于安全备份。许可证获得方必须在这一副本上复制所有版权说明和在软件原版载体上存在的其他产权信息。

2.7. 许可证获得方允许TVPaint Développement检查他对软件的使用,以确保对本合同条款的遵守。这一检查可能随时进行,只要预先进行了合理的通知。如果检查结果确定对软件的使用没有完全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许可证获得方将需要向TVPaint Développement返还与该检查相关的合理金额的全部费用,并可能因违反合同而受到TVPaint Développement的司法起诉。

2.8. 产品激活的必要性。如果许可证获得方在安装软件时没有按照描述的规程提供必要信息,以便激活许可证涵盖的软件副本,那么本许可证合同转让的许可证权利将从首次安装软件之日算起限期十四(14)天。软件的激活可能需要互联网连接或电话连接;因此可能产生费用。本软件包含了防非法使用或无许可证使用的技术。许可证获得方允许TVPaint Développement使用此类技术,并保证满足此类技术相关的条件。如果许可证获得方改动他的硬件设置,那么软件可能需要重新激活。
一旦建议的激活期限到期,直到软件被激活以前软件的使用权都受限。
软件需要不时更新,因此有必要从TVPaint Développement网站下载这些更新。许可证激活的信息,比如许可证号(lock code)和激活密码(unlock code)可能被发送。
如果软件没有正确激活和注册,其功能可能受影响。如此,可能需要重新安装软件,并重新申请激活密码。
如此,您只能从TVPaint Développement获得软件的升级,零售商或其他机构均无此类授权。

2.9 激活密码的效果:许可证获得方承认并同意,收到激活密码(因错误与否提供给许可证获得方)并不能构成一个凭据,且不能影响许可证权利范围。许可证获得方仅享受本合同和适用的许可证属性中说明的权利。

2.10 被许可人承认,对于使用虚拟Dongle激活许可证的计算机,TVPaint Développement有权收集其名称。仅有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被许可人能使用计算机名称,目的在于识别使用虚拟Dongle激活许可证的用户。

3. 许可证的限制和禁止

3.1 除在第2节中阐释的情况外,禁止对软件进行复制或传播,或将软件通过电子方式发送到一个网络上或另一部电脑上。

3.2. 许可证获得方无权对软件进行损坏、融合、修改、改编或翻译,或反编译、拆卸或通过任何方法将软件简化为某种可理解的形式。该限制不适用于知识产权法第L 122-6-1条规定的以联合操作性为目的的反编译行为。

3.3. 除本合同阐释的情况外,许可证获得方无权传播、出租、出借、融资租赁、出售、下级许可证转让、传送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全部或部分软件给某个自然人或法人,除非本合同中有明确的相反规定或得到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明确许可。

3.4. 被许可人无权在互联网或其他非局域网上安装、访问或允许安装或访问此软件,尤其包括无权将软件用于广域网(WAN)、虚拟私用网(VPN)、虚拟化、网络托管,在分享时间里用于办公室服务、软件服务(软件作为一项服务)、非物化服务或技术或其他,除非获得TVPaint的书面授权。

3.5. 许可证获得方不会、不允许或不帮助第三方对软件进行违禁使用或运作活动。任何对软件的未授权使用或超出许可证适用范围(包括超出许可证类型)或违反本合同的安装,将构成或导致对TVPaint Développement知识产权的侵犯和对本合同的违约。许可证获得方若获知任何未授权使用、安装或访问,应立即通知TVPaint Développement。

3.6. 许可证获得方保证绝不使用任何设备、器械、软件或其他手段以便(或其设计用途在于)规避或消除TVPaint Développement为软件的使用设置的任何形式的技术保护。许可证获得方不能使用任何设备、器械、软件或其他手段以便(或其设计用途在于)规避或消除任何使用限制,或激活TVPaint Développement已经锁闭的软件功能。

3.7. 除本合同中阐释的情况外,许可证获得方无权修改软件或创建软件的衍生产品,或删除、修改、隐藏任何说明、标签或TVPaint产权标注。

3.8. 教育版本绝不能以商业用途使用或传播。只有(一)其颁发的证书或文凭得到政府、国家或主管机关认可的学校和培训机构,或(二)为获得此类证书或文凭而须在上述机构注册的大学生,才被准许购买和使用教育版许可证, 除非本合同中有明确的相反规定或得到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明确许可。拥有教育版许可证的学生在结束学业后仍可使用该许可证。但教育版许可证仅限个人以个体经营者身份在完成工作时使用,且不能由另一机构使用或为另一机构的工作而使用。

3.9. 除本合同阐释的情况外,许可证获得方无权(A)安装或使用总共超过一份软件示范版本,(B)使用超过一个用户名下载软件示范版本,(C)在没有预先获得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发布从示范版本获得的软件性能评估结果,(D)将软件示范版本用于除确定您是否愿意购买软件商业或教育版本以外的其他用途;此外,严格禁止以商业培训目的安装或使用软件示范版本。(E)从更广泛地层面上,示范版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3.10. 只有以软件试用和评估或在获得了TVPaint Développement同意情况下进行示范的目的下,许可证获得方才有权使用“非出售”的示范版本。

3.11.如果是以开发一个主要功能与该软件相同的应用为目的,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无权使用该软件。

3.12. 在不遵守本许可证合同条款的情况下,TVPaint Développement拥有注销许可证的权利,该权利可在向许可证获得方提出通知之日算起的8天后行使。在此情况下,许可证获得方应销毁软件的所有样本。

4. 产权

上述许可证赋予许可证获得方使用该软件的有限许可。TVPaint Développement对软件(作为独立作品和许可证获得方可能开发应用的基础作品)和软件的所有样本拥有所有权利和权益,包括知识产权和版权。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本许可证合同中没有明确授予的所有权利,包括有关知识产权的联邦和国际条约衍生的权利。

5. 保密

许可证获得方承认并同意,许可证获得方(和为他工作的第三方)可以提供,且TVPaint Développement及其零售商(和为他们工作的第三方)可以在本合同框架下获得,某些与许可证获得方及其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包括个人数据等),包括通过客户信息表格或在订货、注册、激活、更新、权利确认或安装检查时提供或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及其零售商(和为他们工作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和数据。许可证获得方通过本合同同意,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使用和储存这些信息和数据(包括某些情况下的个人数据)。

6. 有限担保和责任限定

a. 除软件示范版本和“非销售”版本外,TVPaint Développement担保,从购买之日(以您的发票日期为凭)算起的九十(90)天内:(A)只要在建议硬件配置的使用条件下,软件将按照相关说明运行;(B)只要正确使用,所提供软件所在的物质载体不带有任何硬件缺陷或瑕疵。

b. TVPAINT DEVELOPPEMENT对软件的样品应用码、评估版本和禁止销售版本不提供任何明确或默认的追索权或担保。软件的样品应用码、评估版本和禁止销售版本以其提供状态为准。

c. 除上述对于软件的样品应用码、评估版本和禁止销售版本的有限担保外,TVPAINT DEVELOPPEMENT及其供应商不提供任何其他明确或默认的担保和告诫,其中包括可销售担保或特定目的的性能担保。此外,也不存在任何非仿冒担保和可不受干扰使用的担保。TVPaint Développement不保证软件毫无错误并可不间断运行。除非在本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否则对许可证获得方不赋予世界著作权公约第二条第1款的权利。本软件的设计用途或以许可证转让的用途不包括在需要安全监控的危险环境下使用,此类环境包括但不仅限于核设施、航空导航或通讯系统、航空交通管理、生活和军备协助系统的设计、建造、维护或运行环境。TVPaint Développement明确对此类用途的性能不承担任何担保。

d.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要求对软件提供担保。此类担保从购买日算起限期九十(90)天。

e. TVPaint Développement及其零售商、发行商、员工等提供的任何口头或书面信息或建议不能建立任何担保,或对本合同提供的担保的范围给予任何形式的扩展。

7. 唯一求助措施

根据以上规定,唯一求助措施是将软件返还至购买处,并随带购买凭据和一份问题说明。只有在从购买日算起的九十(90)天内书面通知TVPaint Développement其产品不符合上述担保的情况下,TVPaint Développement将保证通过合理的商业努力提供符合说明资料的软件替换样本或更换有缺陷的硬件载体。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二者选择其一的权利。如果软件曾遭到任何形式的损坏,或硬件载体在非正常使用、意外事故、滥用、修改或错误使用后受损,或其损失源于软件与非建议硬件配置配合使用,TVPaint Développement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意外事故、对软件的错误使用、滥用、修改、不良使用将免除上述担保。该求助措施是在软件和相关资料的明确或默认担保中断的情况下唯一的求助措施。

8. 责任限定

TVPAINT DEVELOPPEMENT及其供应商对于与软件使用或无法使用有关的间接损失、特殊损失、意外损失、威慑损失、防护损失或配件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无法使用设备或访问数据的损失、营业损失、利润损失、营业活动中断等)对许可证获得方或第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一责任限定建立在所有责任理论基础上,包括合同中止、担保中止、错误行为(包括疏忽)、产品责任或其他,即使TVPAINT DEVELOPPEMENT或其代表曾获知此类损失的可能性,即使此处提及的求助措施的基本目标已经失败。

9. 服务依据

上述有限担保和责任限定,唯一求助措施和有限责任组成了TVPaint Développement和许可证获得方之间合同基础的基本要素。TVPaint Développement无法在没有此类限定的情况下在廉价的基础上提供软件。有限担保和责任限定,唯一求助措施和有限责任对TVPaint Développement许可证出租人的优待没有任何影响。

10. 合同语言

本合同的法语版本具有合同效力。如果法语版本与翻译版本之间出现不符或冲突,以法语版本为准。

11. 诠释

本合同模糊之处不应被诠释为对合同编写一方不利。

12. 仅针对终端用户消费者

本许可证合同中提及的担保和责任限制或排除不影响消费者的法定权利,消费者指的是在工作活动以外购买财物的人。

只有当本许可证合同中提及的担保、求助或责任限制或排除在您的居住地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这些担保、求助或责任限制或排除才可以对许可证获得方实施。

13. 总则

本许可证合同受到法国国内法律管辖,不考虑法律之间冲突的原则。凭本合同,许可证获得方接受法国法律和司法机构的专属裁判权。出现与本许可证合同有关的争讼时,法国梅斯法庭将是唯一具有裁判权的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本许可证合同将在适用于商品国际销售合同法律的联合国公约框架以外得到诠释和履行。

TVPaint Développement的任何零售商、员工均无权对本许可证合同进行任何修改。
如果具有司法裁判权的机构判决本许可证合同中的某一限定性规定与法律相悖,那么这条规定将在可能的程度上实施,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将保持其原有的全部效力。

如对本合同有任何问题,请联系:TVPaint Développement, 45 rue Sente à My, 57000 Metz, France(法国)。

TVPaint Développement和软件中带有的其他商标均为TVPaint Développement在法国和/或他国的商业标识或注册商标。第三方的商标、商标名称、产品名称和徽标可能是它们各自所有人的商业标识或注册商标。许可证获得方无权摘除或修改软件上的商标、商标名称、产品名称、徽标、版权说明或其他独家标识、说明文字、图标或标签。除非有另外授权,否则本商标合同不授权许可证获得方使用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其许可证出租人的名称以及他们各自的商标。

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
TVPaint Animation 11
© 1991-2021 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所有权利。

{FFMPEG_部分}

经销FFmpeg根据GNU较小通用公共许可证(LGPL)2.1版本或更高版本。

然而,FFmpeg包含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PL)版本2或更高版本涵盖的多个可选部件和优化。
如果某些部分遵从通用公共许可证(GPL),通用公共许可证(GPL)则适用于FFmpeg整体。

TVPaint Développement提供无需输入命令行即可使用FFmpeg的实用程序。

此版本的TVPaint Animation 11软件提供外部程序库(名称为loader_FFmpeg.so, saver_FFmpeg.so),其中包括FFmpeg项目的程序库。

由于loader_FFmpeg.so, saver_FFmpeg.so程序库与FFmpeg程序库静态链接,因此这表示loader_FFmpeg.so, saver_FFmpeg.so程序库同样依照LGPLv2.1许可证或更高版本。

但由于TVPaint Animation 11软件与loader_FFmpeg.so, saver_FFmpeg.so程序库动态链接,因此其不受制于LGPLv2.1许可证。其许可证为未含“SECTION FFMPEG”的本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

遵照SECTION FFMPEG以外的所有书面内容,TVPaint Développement仅在TVPaint Animation软件上保留源代码的知识产权,而不是在安装程序中包含的FFmpeg专有的其他可执行文件或FFmpeg专有的二进制文件上。

可登陆我们的网站(http://www.tvpaint.com)下载用于生成loader_FFmpeg.so, saver_FFmpeg.so的源码、选项和编译项目,只要有指向使用loader_FFmpeg.so, saver_FFmpeg.so 程序库的TVPaint Animation 11下载链接即可。

可在下列地址找到关于FFmpeg项目本身的作者、源代码和任何其他信息: http://ffmpeg.org

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的下列所有条款(在“SECTION FFMPEG FIN”以下)均不适用于FFMPEG中使用的程序库。

重要:本软件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是许可证获得方与TVPAINT DEVELOPPEMENT之间的一份合同。在完成安装和使用这一软件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本许可证合同授权许可证获得方使用这一软件,合同内含有担保、责任限制信息。在安装并使用这一软件的同时,许可证获得方承认接受该软件并受到本合同条款的约束。
如果许可证获得方不想接受本合同,或如果他没有权利、授权或能力为某一机构采取行动或使之承担责任,或(在上述机构不存在的情况下)作为自然人为自己采取行动,那么请不要点击“我接受”(“I ACCEPT ”)按钮或点击任何用于接受该合同的任何其他按钮或系统,不要以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地安装、复制或使用该软件;

不接受本合同不能使用户获得任何退款。

本软件终端用户许可证合同仅涉及TVPAINT DEVELOPPEMENT提供的本软件。

1. 定义

1.1. “TVPaint Développement”指的是TVPaint Développement有限责任公司。

1.2. “许可证获得方”指的是(a)为自己需要购入软件许可证的公司或其他法人或(b)在没有上述机构的情况下,接受本合同的自然人。为明确起见,“许可证获得方”仅指确定身份的法人或自然人,而不包括这一法人或自然人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任何其他有关人员。

1.3. “合同”指的是本许可证合同,根据其规定可能定期得到修改。

1.4. “软件”仅包括TVPaint Développement软件程序和TVPaint Développement提供的第三方软件程序,以及对应的说明资料、相关载体,打印、电子或线上文件。

1.5. “零售商”指的是直接或间接得到TVPaint Développement授权向许可证获得方销售软件许可证的经销商或零售商。

1.6. “Dongle”:Dongle是连接到闪存盘(USB)端口的硬件组件(即物理Dongle)或虚拟组件(即虚拟Dongle)。其可用于保护软件,而且两类Dongle都包含WIBU-SYSTEM AG技术或THALES技术。
如果说许可证通常以闪存盘Dongle为手段得以保护(防复制保护),此Dongle对于软件使用目的及在法律层面则必不可少。如果闪存盘Dongle出现逻辑(物理)缺陷(即闪存盘Dongle在即使未出现任何外部损坏的情况下运作失灵),则将被免费更换。如果丢失闪存盘Dongle,则应以丢失之日适用的已装软件许可证价格重新购买软件许可证。

1.7. “升级”指的是继旧版本后推出或替换旧版本的完整商业版本(可能包含错误的修正、补丁、临时修改、更新和升级或完善或补充旧版本运行或功能),为此TVPaint Développement一般会要求另缴费用。

1.8. “学生”指的是在软件安装时在一家公认的、具有颁发文凭或证书资质的培训机构注册、参加一项至少九(9)个月的培训程序的一个自然人。在TVPaint Développement的要求下,他必须能够提供这一注册的凭证。

1.9. “旧版”指的是当前现行版本软件之前、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确定的)当前现行版本替换的版本。

1.10. “用户说明资料”指的是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与软件配套提供或在用户获得许可证或购买、安装软件时向其提供的纸质、电子或线上的对软件进行解释或教学的资料。

1.11. “许可证类型”:指的是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确定的某种许可证类型。许可证类型包括TVPaint Développement为每种许可证类型制定的条件。许可证类型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确定,共有七种许可证类型:单站商业许可证、网络商业许可证、单站教育许可证、网络教育许可证、示范许可证、Nomad许可、以及Open Android许可。

1.11.1 “单站商业许可证”:如果许可证的属性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为“单站商业许可证”,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安装于多部电脑,但每次仅可在一部电脑上使用,其使用条件为(一)许可证包含的各个软件副本的使用者必须是同一个人;(二)这个人必须是许可证获得方(如果许可证获得方是自然人)或许可证获得方的员工;(三)这个人使用补充副本的目的仅在于在自己工作场所以外工作并仅为满足许可证获得方的商业需要。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单站商业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2 “网络商业许可证”:如果许可证的属性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为“网络商业许可证”,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副本安装于多部联网的电脑,前提是其使用目的仅为满足许可证获得方的内部商业需要且仅由其员工使用,而且同时使用的用户人数最多不能超过许可证获得方购买许可证数所规定的用户人数。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网络商业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3 “单站教育许可证”:如果许可证的属性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为“单站教育许可证”,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安装于多部电脑,但每次仅可在一部电脑上使用,其使用条件为(一)如果许可证获得方是一名学生,许可证包含的各个软件副本的使用者必须是同一个人;如果许可证获得方是一个培训机构,许可证包含的各个软件副本的使用者可以是该机构的任何学生或教师;(二)许可证获得方使用补充副本的目的仅在于在自己学习场所之外继续学习。除非许可证获得方是以学生身份购买许可证,且使用许可证仅在绝对个人工作的框架下,否则严格禁止将单站教育许可证用于商业用途,如有此种情况,本许可证合同将失效。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单站教育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4 “网络教育许可证”:如果许可证的属性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为“网络教育许可证”,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副本安装于多部联网的电脑,前提是仅在某个培训或教学框架下使用,且仅在非商业、职业或盈利目的的场所由学生或教师使用,而且同时使用的用户人数最多不能超过许可证获得方购买许可证数所规定的用户人数。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网络教育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5 “示范许可证”:如果TVPaint Développement在许可证属性中指明该许可证的类型是一个“示范”或“非出售”或“NDR”或“not for retail”或“NFR”版本,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这一软件特定版本的一个副本安装于一(1)部电脑,仅在许可证获得方的场所,仅供许可证获得方的员工使用,且仅用于评估用途。除非本合同有相反规定,并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确认,否则示范许可证可无限期使用。

1.11.6 “Nomade使用许可” : 假如您目前所持有的使用许可为 « Nomade使用许可 »的话,您可以在一台安卓设备上安装该软件的副本进行操作。Nomade使用许可仅限个人用户使用,不包括任何工作室以及学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TVPaint Développement不对Nomade使用许可的授权期限进行限制。

1.11.7 “Open Android使用许可” :假如您目前所持有的使用许可为 «Open Android使用许可 »的话, 您可以在一台安卓设备上安装该软件的副本进行操作。 Open Android 使用许可仅限个人用户使用,不包括任何工作室以及学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TVPaint Développement对Open Android使用许可的使用期限进行规定,将于2019年12月31日停止对该类使用许可的授权。

2. 许可证的提供

已经授权使用的许可证需要遵守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2.1. 只有当许可证获得方持续遵守本合同并支付实行的税费时,TVPaint Développement向他转让一个非独家使用、不可让与的许可证,该许可证无权衍生出下级许可证。

2.2. 许可证获得方有权将软件安装于多部电脑,但仅可在购买时确定的许可证类型所允许的电脑数量上同时使用。
各个许可证类型均在“1. 定义”一节有所描述。
如果许可证类型没有指明或没有在本合同中提及,那么许可证类型将被默认为“示范许可证”。

2.3. 如果使用物理Dongle作为保护系统:
根据许可证类型,必须仅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提供特定物理Dongle,才能使用该软件。
如果被许可人使用单站版本, Dongle则应连接到使用该软件的电脑上。
若使用多站版本,则应使用一个或多个特定Dongle。此Dongle应连接于服务器上,以便让连接于服务器的整个网络在浮动许可证下使用软件。使用带有Dongle的浮动许可证可让连接于服务器的电脑整体安装该软件,但被许可人只能在最多与已购浮动许可证数量同等的电脑上使用软件。

2.3. (之二) 如果虚拟Dongle用于保护软件:
若使用虚拟Dongle作为软件保护系统,被许可人应根据WIBU-SYSTEMS AG公司(位于卡尔斯鲁厄)提供的许可证备案激活软件,其激活链接将在购买软件后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提供。
被许可人认可:仅有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被授权提供此激活链接。若激活链接丢失,被许可人获准要求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再次向其提供激活链接。
若使用单站版本,被许可人获准根据WIBU-SYSTEMS AG公司(位于卡尔斯鲁厄)提供的许可证备案返还许可证,并使用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提供的激活链接,以便将其许可证移转至另一台电脑。
此外,被许可人同意软件将可周期性地访问互联网,以确保其许可证有效。被许可人还认可:获得激活链接本身并不构成许可证购买凭据。仅有被许可人的发票替代购买凭据。
除非TVPaint Développement公司书面准许,否则被许可人的机器故障、失灵或失窃不会导致为另一机器授予新许可证,也不会导致其退款。
若使用多站版本,被许可人只能在最多与已购浮动许可证数量同等的电脑上使用软件。

2.4. 升级的效果:如果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一个零售商向许可证获得方提供后者已经购买软件的一个升级,那么已经由许可证获得方购买的软件将因此被视为旧版。
安装升级后,旧版的所有权利都将被注销。许可证获得方将停止使用旧版并卸载旧版的所有副本。在TVPaint Développement的要求下,许可证获得方同意销毁旧版的所有副本或向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向购买该旧版副本的零售商返还旧版的所有副本。
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向许可证获得方要求提供旧版所有副本已经卸载的合理凭证的权利,只要TVPaint Développement要求,许可证获得方就应提供旧版所有副本已经被销毁或已经返还给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销售该副本的零售商的合理凭证。

2.5. 如果TVPaint Développement向许可证获得方提供或发布与该软件相关的补充资源,如修正、补丁、特定服务、临时修改、升级或更新或用户说明资料,(a)这些补充资源可能包含或受限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规定(包括,例如,税费、许可证条件、补充或不同的使用限制等),许可证获得方应保证遵守上述规定,(b)如果这些补充资源不受其他规定的限制,它们 将受到与许可证相同的规定限制(包括,例如,许可证和许可证类型)。

2.6. 许可证获得方仅有权对软件保存一份可有电脑清晰阅读的副本,且仅用于安全备份。许可证获得方必须在这一副本上复制所有版权说明和在软件原版载体上存在的其他产权信息。

2.7. 许可证获得方允许TVPaint Développement检查他对软件的使用,以确保对本合同条款的遵守。这一检查可能随时进行,只要预先进行了合理的通知。如果检查结果确定对软件的使用没有完全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许可证获得方将需要向TVPaint Développement返还与该检查相关的合理金额的全部费用,并可能因违反合同而受到TVPaint Développement的司法起诉。

2.8. 产品激活的必要性。如果许可证获得方在安装软件时没有按照描述的规程提供必要信息,以便激活许可证涵盖的软件副本,那么本许可证合同转让的许可证权利将从首次安装软件之日算起限期十四(14)天。软件的激活可能需要互联网连接或电话连接;因此可能产生费用。本软件包含了防非法使用或无许可证使用的技术。许可证获得方允许TVPaint Développement使用此类技术,并保证满足此类技术相关的条件。如果许可证获得方改动他的硬件设置,那么软件可能需要重新激活。
一旦建议的激活期限到期,直到软件被激活以前软件的使用权都受限。
软件需要不时更新,因此有必要从TVPaint Développement网站下载这些更新。许可证激活的信息,比如许可证号(lock code)和激活密码(unlock code)可能被发送。
如果软件没有正确激活和注册,其功能可能受影响。如此,可能需要重新安装软件,并重新申请激活密码。
如此,您只能从TVPaint Développement获得软件的升级,零售商或其他机构均无此类授权。

2.9 激活密码的效果:许可证获得方承认并同意,收到激活密码(因错误与否提供给许可证获得方)并不能构成一个凭据,且不能影响许可证权利范围。许可证获得方仅享受本合同和适用的许可证属性中说明的权利。

2.10 被许可人承认,对于使用虚拟Dongle激活许可证的计算机,TVPaint Développement有权收集其名称。仅有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被许可人能使用计算机名称,目的在于识别使用虚拟Dongle激活许可证的用户。

3. 许可证的限制和禁止

3.1 除在第2节中阐释的情况外,禁止对软件进行复制或传播,或将软件通过电子方式发送到一个网络上或另一部电脑上。

3.2. 许可证获得方无权对软件进行损坏、融合、修改、改编或翻译,或反编译、拆卸或通过任何方法将软件简化为某种可理解的形式。该限制不适用于知识产权法第L 122-6-1条规定的以联合操作性为目的的反编译行为。

3.3. 除本合同阐释的情况外,许可证获得方无权传播、出租、出借、融资租赁、出售、下级许可证转让、传送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全部或部分软件给某个自然人或法人,除非本合同中有明确的相反规定或得到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明确许可。

3.4. 被许可人无权在互联网或其他非局域网上安装、访问或允许安装或访问此软件,尤其包括无权将软件用于广域网(WAN)、虚拟私用网(VPN)、虚拟化、网络托管,在分享时间里用于办公室服务、软件服务(软件作为一项服务)、非物化服务或技术或其他,除非获得TVPaint的书面授权。

3.5. 许可证获得方不会、不允许或不帮助第三方对软件进行违禁使用或运作活动。任何对软件的未授权使用或超出许可证适用范围(包括超出许可证类型)或违反本合同的安装,将构成或导致对TVPaint Développement知识产权的侵犯和对本合同的违约。许可证获得方若获知任何未授权使用、安装或访问,应立即通知TVPaint Développement。

3.6. 许可证获得方保证绝不使用任何设备、器械、软件或其他手段以便(或其设计用途在于)规避或消除TVPaint Développement为软件的使用设置的任何形式的技术保护。许可证获得方不能使用任何设备、器械、软件或其他手段以便(或其设计用途在于)规避或消除任何使用限制,或激活TVPaint Développement已经锁闭的软件功能。

3.7. 除本合同中阐释的情况外,许可证获得方无权修改软件或创建软件的衍生产品,或删除、修改、隐藏任何说明、标签或TVPaint产权标注。

3.8. 教育版本绝不能以商业用途使用或传播。只有(一)其颁发的证书或文凭得到政府、国家或主管机关认可的学校和培训机构,或(二)为获得此类证书或文凭而须在上述机构注册的大学生,才被准许购买和使用教育版许可证, 除非本合同中有明确的相反规定或得到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明确许可。拥有教育版许可证的学生在结束学业后仍可使用该许可证。但教育版许可证仅限个人以个体经营者身份在完成工作时使用,且不能由另一机构使用或为另一机构的工作而使用。

3.9. 除本合同阐释的情况外,许可证获得方无权(A)安装或使用总共超过一份软件示范版本,(B)使用超过一个用户名下载软件示范版本,(C)在没有预先获得TVPaint Développement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发布从示范版本获得的软件性能评估结果,(D)将软件示范版本用于除确定您是否愿意购买软件商业或教育版本以外的其他用途;此外,严格禁止以商业培训目的安装或使用软件示范版本。(E)从更广泛地层面上,示范版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3.10. 只有以软件试用和评估或在获得了TVPaint Développement同意情况下进行示范的目的下,许可证获得方才有权使用“非出售”的示范版本。

3.11.如果是以开发一个主要功能与该软件相同的应用为目的,那么许可证获得方无权使用该软件。

3.12. 在不遵守本许可证合同条款的情况下,TVPaint Développement拥有注销许可证的权利,该权利可在向许可证获得方提出通知之日算起的8天后行使。在此情况下,许可证获得方应销毁软件的所有样本。

4. 产权

上述许可证赋予许可证获得方使用该软件的有限许可。TVPaint Développement对软件(作为独立作品和许可证获得方可能开发应用的基础作品)和软件的所有样本拥有所有权利和权益,包括知识产权和版权。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本许可证合同中没有明确授予的所有权利,包括有关知识产权的联邦和国际条约衍生的权利。

5. 保密

许可证获得方承认并同意,许可证获得方(和为他工作的第三方)可以提供,且TVPaint Développement及其零售商(和为他们工作的第三方)可以在本合同框架下获得,某些与许可证获得方及其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包括个人数据等),包括通过客户信息表格或在订货、注册、激活、更新、权利确认或安装检查时提供或由TVPaint Développement及其零售商(和为他们工作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和数据。许可证获得方通过本合同同意,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使用和储存这些信息和数据(包括某些情况下的个人数据)。

6. 有限担保和责任限定

a. 除软件示范版本和“非销售”版本外,TVPaint Développement担保,从购买之日(以您的发票日期为凭)算起的九十(90)天内:(A)只要在建议硬件配置的使用条件下,软件将按照相关说明运行;(B)只要正确使用,所提供软件所在的物质载体不带有任何硬件缺陷或瑕疵。

b. TVPAINT DEVELOPPEMENT对软件的样品应用码、评估版本和禁止销售版本不提供任何明确或默认的追索权或担保。软件的样品应用码、评估版本和禁止销售版本以其提供状态为准。

c. 除上述对于软件的样品应用码、评估版本和禁止销售版本的有限担保外,TVPAINT DEVELOPPEMENT及其供应商不提供任何其他明确或默认的担保和告诫,其中包括可销售担保或特定目的的性能担保。此外,也不存在任何非仿冒担保和可不受干扰使用的担保。TVPaint Développement不保证软件毫无错误并可不间断运行。除非在本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否则对许可证获得方不赋予世界著作权公约第二条第1款的权利。本软件的设计用途或以许可证转让的用途不包括在需要安全监控的危险环境下使用,此类环境包括但不仅限于核设施、航空导航或通讯系统、航空交通管理、生活和军备协助系统的设计、建造、维护或运行环境。TVPaint Développement明确对此类用途的性能不承担任何担保。

d.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要求对软件提供担保。此类担保从购买日算起限期九十(90)天。

e. TVPaint Développement及其零售商、发行商、员工等提供的任何口头或书面信息或建议不能建立任何担保,或对本合同提供的担保的范围给予任何形式的扩展。

7. 唯一求助措施

根据以上规定,唯一求助措施是将软件返还至购买处,并随带购买凭据和一份问题说明。只有在从购买日算起的九十(90)天内书面通知TVPaint Développement其产品不符合上述担保的情况下,TVPaint Développement将保证通过合理的商业努力提供符合说明资料的软件替换样本或更换有缺陷的硬件载体。TVPaint Développement保留二者选择其一的权利。如果软件曾遭到任何形式的损坏,或硬件载体在非正常使用、意外事故、滥用、修改或错误使用后受损,或其损失源于软件与非建议硬件配置配合使用,TVPaint Développement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意外事故、对软件的错误使用、滥用、修改、不良使用将免除上述担保。该求助措施是在软件和相关资料的明确或默认担保中断的情况下唯一的求助措施。

8. 责任限定

TVPAINT DEVELOPPEMENT及其供应商对于与软件使用或无法使用有关的间接损失、特殊损失、意外损失、威慑损失、防护损失或配件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无法使用设备或访问数据的损失、营业损失、利润损失、营业活动中断等)对许可证获得方或第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一责任限定建立在所有责任理论基础上,包括合同中止、担保中止、错误行为(包括疏忽)、产品责任或其他,即使TVPAINT DEVELOPPEMENT或其代表曾获知此类损失的可能性,即使此处提及的求助措施的基本目标已经失败。

9. 服务依据

上述有限担保和责任限定,唯一求助措施和有限责任组成了TVPaint Développement和许可证获得方之间合同基础的基本要素。TVPaint Développement无法在没有此类限定的情况下在廉价的基础上提供软件。有限担保和责任限定,唯一求助措施和有限责任对TVPaint Développement许可证出租人的优待没有任何影响。

10. 合同语言

本合同的法语版本具有合同效力。如果法语版本与翻译版本之间出现不符或冲突,以法语版本为准。

11. 诠释

本合同模糊之处不应被诠释为对合同编写一方不利。

12. 仅针对终端用户消费者

本许可证合同中提及的担保和责任限制或排除不影响消费者的法定权利,消费者指的是在工作活动以外购买财物的人。

只有当本许可证合同中提及的担保、求助或责任限制或排除在您的居住地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这些担保、求助或责任限制或排除才可以对许可证获得方实施。

13. 总则

本许可证合同受到法国国内法律管辖,不考虑法律之间冲突的原则。凭本合同,许可证获得方接受法国法律和司法机构的专属裁判权。出现与本许可证合同有关的争讼时,法国梅斯法庭将是唯一具有裁判权的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本许可证合同将在适用于商品国际销售合同法律的联合国公约框架以外得到诠释和履行。

TVPaint Développement的任何零售商、员工均无权对本许可证合同进行任何修改。
如果具有司法裁判权的机构判决本许可证合同中的某一限定性规定与法律相悖,那么这条规定将在可能的程度上实施,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将保持其原有的全部效力。

如对本合同有任何问题,请联系:TVPaint Développement, 45 rue Sente à My, 57000 Metz, France(法国)。

TVPaint Développement和软件中带有的其他商标均为TVPaint Développement在法国和/或他国的商业标识或注册商标。第三方的商标、商标名称、产品名称和徽标可能是它们各自所有人的商业标识或注册商标。许可证获得方无权摘除或修改软件上的商标、商标名称、产品名称、徽标、版权说明或其他独家标识、说明文字、图标或标签。除非有另外授权,否则本商标合同不授权许可证获得方使用TVPaint Développement或其许可证出租人的名称以及他们各自的商标。